问题 | 工程纠纷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近年来,建设工程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我们在遇到工程纠纷时,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收到生效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书后,被告仍不履行的,原告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践中,我们应当如何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呢?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订合同前最好找专业律师进行合同审查。 4、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5、结算时,力争不漏算,不错套定额,不乱取费,并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做到上述几点,就能很大程度避免工程纠纷的发生。 一、施工单位有哪些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第二,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第四,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五,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二、劳动纠纷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四种: 1、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企业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的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书面形式,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必须履行; 3、劳动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必须注意及时申请,否则申请事项将被驳回; 4、民事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经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需注意,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效力。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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