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管管辖范围包括哪些
释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
人民法院怎么审理无效婚姻?
人民法院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吗
请律师为婚姻打官司要多少钱?
请律师为婚姻打官司要多些钱呢?
婚姻方面的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婚姻律师事务所如何收费 -律师收费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方式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哪些情况不能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吗
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如何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的法院程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法院可以对婚姻无效的具体内容进行宣告吗?
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哪些情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宣告婚姻无效的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资助罪犯罪
滋扰赔偿
紫荆花
紫外线物证照相
子
子部门
子法
子公司
子爵
子目
子女
子女的自立
子女抚养费用
子女继承权
子女教育费
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
子女生活费
子女探视权
子嗣
子嗣可能不存在时的限定继承
子嗣可能不存在时的限嗣继承产保有人
子孙告祖父母、父母罪
子系统设计
自
自白书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6 2: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