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职能和管辖区域是什么? |
释义 | 物业管理纠纷的管辖问题,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实践中当事人一般都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把物业所在地作为业主或使用人的住所地。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目的亦是为了业主更好地使用、保护和管理自己的专有和共有之不动产物权,也可以适用不动产的专属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有没有责任 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有责任,但前提是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对小区内的车辆有看管义务。如果物业没有看管义务,机动车被损坏的,物业不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可以跨区域经营吗 物业公司可以跨区域经营。经营时间不超过180天,要到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在外出经营地缴纳相应税金。经营时间超过180天的,要在经营地设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局批准、备案后方可经营,不然就要接受罚款等制裁。 物业管理区域的共用设施可以改变用途吗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可以随意改变用途。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物业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是如何的 物业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相关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业纠纷案件中的物业所在地法院正体现其专属性的联结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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