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卖方: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 房产证 、土地证、 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过户费用如下:(1) 契税 ;90平方米以下首次 购房 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 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以上是对 房产证过户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