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一、国有土地房产证怎么办理 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 (一)到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材料; (三)受理申请后,审验材料; (四)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按揭房按揭完了怎么过户手续 按揭房还清贷款后,购房者注销房屋抵押登记后,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后,可以过户房屋,过户房屋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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