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2.忠实义务。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 一、不签居间合同能出租房吗 不签租赁居间合同可以,但是如果后续发生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利。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居间行为人要承担什么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 2、忠实和尽力义务; 3、隐名和保密义务; 4、介入义务; 5、其他义务。 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 三、委托人需要对居间方授权吗 委托人需要对居间方授权,居间方的义务是如实报告订约机会,并积极促成双方交易的成立。若要代为出售房屋、代签合同,则应当要有明确的授权。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