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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手续何时进行
释义
    离职手续的办理时间和应收回的材料。
    文章概括:员工离职时,应从离职申请起至离职到期日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也可解除。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出具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离职时应收回离职证明、相关手册和其他证书。这些材料对于新公司入职和个人能力证明都很重要。
    法律分析
    一、什么时候办离职手续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应该收回什么材料
    1、离职证明。其实离职人员走那么多的程序,最重要的就是拿回离职证明,这才是最最主要的目的。新公司入职是一定会要员工提供此证明材料的。
    2、相关手册。很多公司都会将医疗手册、养老手册扣押在公司。因此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和HR要回相对应的手册。保险手册一般会离职次月才能拿到,因为需要做减保处理。
    3、其他材料。各种培训证书,各种等级证书,各种职称证书,如果在公司也不要忘记拿回,这些都是自己的能力证明材料。
    结语
    离职手续办理需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办理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离职人员应收回离职证明,医疗和养老手册,并索取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离职证明对新公司入职至关重要。请注意保存相关证书。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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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3: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