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物安全责任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落实安全措施。要把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摆上重要的议 事日程,纳入本单位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领导亲自 部署,认真督查。重点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 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安全自查、隐患 自除、责任自负。杜绝因防火防盗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措 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盗窃等文物不安全事故。二、加强安全监管。文物保护单位所在乡、镇地(街道) 的人民政府为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产权人或者管理、使 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文物管理局和乡、镇 科宣中心为监管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 办事处每年要与村委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 位各项安全措施。要建立消防、防盗安全制度,落实管理人 员,确保消防、防盗设施完好有效,配齐配足消防、防盗器 材设备,保障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加强 消防、防盗安全教育和培训,制订完善防火和防盗应急预案, 并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对火、盗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深化安全整治。要针对乡镇(街道)辖区内各级文 物保护单位的特点,特别是对古建筑和用于宗教信仰民俗活 动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强化用电线路规范布设、香火专人管 理、易燃物品堆放地点和可移动文物保管等火灾安全隐患进 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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