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辱骂诽谤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二)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三)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四)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一、《民法典》诽谤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诽谤他人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诽谤人应当承担治安管理行政责任。 二、随意辱骂他人是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随意辱骂他人的可能会构成侮辱诽谤罪,如果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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