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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诉法的旁听定罪吗?
释义
    刑诉法鉴定人旁听不是属于强制的,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没有强制出庭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有权就其知悉的与本案有关的事实依法向仲裁庭作证,任何人或单位均不得干涉。凡有干涉证人出庭作证或因其出庭作证对证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仲裁庭将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证明的事实不准扩大或缩小,对所提供的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刑事诉讼法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工作有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三、北京司法局司法鉴定业务条件,到底是什么
    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要全程监督管理鉴定过程,加强司法鉴定规范监管,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强化司法鉴定质量监管和复核监管,杜绝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工作机制,对于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处置,严肃查处,维持良好的司法鉴定秩序。同时要健全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应将人民法院的通报情况作为对鉴定机构资质等级评定、考核和鉴定人诚信评价和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自治区司法厅要适应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需要,依法科学、合理编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在向社会公告的同时,提供多种获取途径和检索服务,方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各项保障监督工作,确保鉴定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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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5: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