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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意外死亡该如何赔付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交通意外死亡赔付如下:(一)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四)精神损失费。(五)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意外死亡家属如何理赔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死亡者家属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机动车事故纠纷为案由的民事诉讼。肇事者需要赔偿以下五种费用:为了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如果当场死亡,就没有该笔费用。按照医院的票据费用实际计算。丧葬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还要承担丧葬费,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也就是20年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大约在60万左右。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费的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是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计算五年。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交强险该如何赔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辟谣】问:可以只买交强险吗?答:只买交强险是可以的,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其中,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强制缴纳的车险险种,必须要买,而商业车险则不强制要求,其包括车损险,三责险,座位险等在内,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投保。问:交强险保障内容有哪些?答:被保险车辆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从而造成受害人(不包含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交强险属于强制缴纳的车险,若车辆未带有交强险而上路,被查处后会被罚款交强险两倍保费,并暂时扣车。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立即报警,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意外事故保险怎么赔付
    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总有些起起落落,让你品尝生活的酸甜苦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意外事故更是层出不穷。正是因为这些意外事故让人惶恐不安,但是也有意外事故保险来给我们一丝安全感。那么,意外事故保险怎么赔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意外事故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保险法》第六条: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给付保险,当保险责任构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第七条: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按合同中规定的,当被保险人死亡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由保险金额和残疾程度两个因素确定。残疾程度一般以百分率表示,残疾保险金数额的计算公式: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金额是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安吉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第九条:建设银行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第十条: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有本公司支付,不得向职工摊派。第十一条:本公司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象环境因素挂钩。浮动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第十二条:公司必须落实意外伤害预防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防止意外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会如何判?
    交通意外致人死亡,行为人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交通意外指由于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或人力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交通损伤事件或交通死亡事件。如在道路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因心、脑血管疾病等突发猝死,交通运输工具突发的故障,突发的地震、雷击、山体
    滑坡、路面坍塌,突遇的泥石流或台风、山洪等恶劣天气所致的交通损伤或死亡事件。
    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比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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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