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如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则默认为一般保证。个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担保,成为保证人。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被称为一般保证。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被称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确,则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