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已经做过劳动鉴定,之后病情又复发,是否可以申请对其劳动能力进行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所以,如果劳动者构成工伤,之后又复发,发生新的变化情况,可以申请对其劳动能力进行复查鉴定,但是需要注意有一定的时间要求。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