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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预定试用期或者是试用期为零考虑的是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可以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必须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实行试用期。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
    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期限推定办法。
    如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凡约定试用期为三十日以上至六十日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参照相关规定,凡约定试用期为六十日以上至六个月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凡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以上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应将试用期更改为六个月。合同期均自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试用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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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