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3、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5、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6、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8、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法律依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六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