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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追诉时效
释义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即使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也不能追诉。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即: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确定适用哪种情况。依据《刑法》第87条,犯罪的一般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依次为5年、10年、15年、20年。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以后仍需要对情节特别恶劣、罪恶重大,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依据本法第88条关于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特别规定有两种:(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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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