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管辖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不同法院辖区时,各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是指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管辖指的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界定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界定及适用条件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案件管辖的范围和条件进行规定和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不同阶段的管辖范围。一般而言,一审由基层法院管辖,二审由中级法院管辖,再审由最高法院管辖。然而,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涉及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特殊领域的案件,可能会有特殊的管辖规定。适用条件包括案件的金额、地域、涉外关系等因素。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管辖范围和条件进行具体界定和适用。因此,在实际诉讼中,当事人需了解并遵守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界定及适用条件,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界定及适用条件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案件金额、地域、涉外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管辖范围。当事人在诉讼中需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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