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三级短跑运动员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1.在可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法律依据: 《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三、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或其它由中国田径协会主办、承办、协办以及与其他单位共同主办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三)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四)在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四、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可授予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二)在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达到成绩标准(马拉松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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