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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儿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释义
    女儿一岁离婚抚养权属于女方,除非有特殊原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满八周岁的孩子要听取其意愿。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定义也对法院管辖权产生影响。
    法律分析
    一、女儿一岁离婚抚养权属于谁
    1、女儿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是女方的,除非有特殊原因。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3、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4、满八周岁的孩子要听取其意愿。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人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女儿一岁离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特殊情况。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满八周岁的孩子的意愿也会被尊重。至于人在外地起诉离婚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定义也有所区别。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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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8: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