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授权委托书去哪里公证 |
释义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委托书公证资料: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离婚律师可以代交起诉书吗 离婚起诉提交起诉书,不必本人亲自去,委托律师代理即可,但是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离婚案件是关于人身性权利的案件,因此在法院调解、开庭审理时,必须本人到庭。公民(自然人)起诉应提交的材料有:1、民事诉状(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依次类推),都需原告签字捺印。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依次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应当同时具备两项证明文件:(1)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2)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实践中遇到有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只提交一份公安部门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提供不出医学死亡凭证,这时公证员便可以以证据提供不充分为由要求当事人补充,因为注销户籍的时间往往并不是公证书所要确认的医学死亡时间。 3、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股票、银行存单等。 4、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该证明材料应当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发表放弃声明,或者由代理人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某一继承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三、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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