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不可以在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后转让债权 |
释义 | 当事人所负担的债务是可以在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之后转让的,但是要符合下列条件: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该债务可以进行转让;债务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达成了转让协议;以及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一、企业收购不良资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收购双方之间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向债务人的通知; 2.要对债务人做全面的调查,可以从债务人的资信、经营现状、工商登记变更以及涉诉情况(诉讼包括对外的商业行为引发的诉讼以及与内部人员因劳动关系类纠纷等形成的劳动争议诉讼)等方面着手; 3.受让人应对不良资产上是否向原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设立抵押权或其他担保物权进行审查; 4.受让人与转让人基于调查的结果对转让的资产价格协商确定合理的价格; 5.对受让债权的法律时效问题进行审查。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债权转让在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后有效成立,债权转让给受让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1、是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普通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普通抵押权的规定行使其抵押权。 2、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被担保债权额确定时存在的主债权,不论其是否已到清偿期或者是否附有条件,均属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范围。 被担保债权确定时存在的被担保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也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但是在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才发生的主债权不属于被担保债权的范围。 3、是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后,一旦债权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但优先受偿的额度不得超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最高担保额。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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