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台州赴台定居签注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台州赴台定居签注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台州赴台定居签注申请条件 受理条件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可以申请赴台定居签注。 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一)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台州赴台定居签注线下办理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二楼C11-C14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