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
释义 | 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关系仍然有效,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合伙关系存在。合伙协议应明确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出资方式和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没有履行合伙协议的合伙人可以退股,但需遵守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条件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 法律分析 一、没有签合伙协议有效吗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仍然有效。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二、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三、没有履行合伙协议退股可以吗 没有履行合伙协议可以退股。股东名册中也应该有名字,可以以此为证据证明入股,然后按照一般退股流程进行即可。可以对合伙事宜进行协商,并全程录下录音,作为证据。当时入伙时,投入的是现金、动产还是不动产,需要收集相应证据,配合录音证据,形成一个证据链,以防万一。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关系仍然有效,但在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存在。合伙协议应当明确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合伙人信息、出资方式和金额、利润分配等事项。若未履行合伙协议,合伙人可以退股,但需要协商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确保合法权益。退股事由应符合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或因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或其他严重违约情况。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退伙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且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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