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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诉管辖的构成要件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 管辖 的,应当移送给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 指定管辖 ,不得再自行移送。 应诉管辖,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 管辖权异议 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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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