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管辖】刑事诉讼管辖有哪些种类 级别管辖: (1)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案件的性质;案件的繁-简程度;案件的影响范围;诉讼金额的大小。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中级法院的管辖: ①重大的涉外案件,是指A争议标的额大,或者B案情复杂,或者C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注意:第一、必须是“重大”,何为“重大”?满足上述三者之一即可。第二、何为“涉外”?即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具体说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事实、诉讼标的物三者之一涉外即可。 ②在本辖区内(超过了基层法院的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比如,诉讼标的额大或诉讼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一、不同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有什么区别 级别管辖中不同法院的受理案件的范围区别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