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签合同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签署合同过程中,首先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这是确认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资格的前提条件。其次,可以提前拟定合同的部分条款,从最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角度出发,但是必须交由对方参考。最后,如果涉及当场支付的,就要准备好标的物和款项。 一、合同形式审查是什么 合同形式审:1、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2、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二、新房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标准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和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市房地资源局拟定的标准。 (二)开发商是否取得销售资格 1、开发商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2、开发商已经确定了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3、开发商已经制定了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具备上述的两个条件,在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后,受让人可与转让人逐条协商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三)签订的合同约定必须详尽具体 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四)合同条款要留有余地 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五)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 三、把房子公证给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涉及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2、如果涉及交房房地产所有权证明。如果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公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3、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有关的申请表格。接着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人员会核对有关信息,这时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房产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 (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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