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内容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要求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要求主观故意。 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个人信息包含了个人的姓名,姓名是个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冒用他人的姓名也是违法的; 2、公民个人信息里还包含了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相关信息。有意无意的泄露公民的身份证等信息也是违法的; 3、个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也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快递公司将个人的快递单出售给违法贩子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4、公民的个人信息还包含了公民自己的账号密码和财产状况等。当今社会很多违法分子都是通过免费wifi的形式,获取公民的账户密码信息。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5、公民的个人信息其实还包括了个人的行踪轨迹。如果有人跟踪或者暴露自己的行踪,也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