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征收厂房动迁如何赔偿? 行政征收厂房动迁没有赔偿金,只需要支付以下补偿金: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 4、对被拆迁的厂房支付补偿金。 拆迁厂房的补偿金可以找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厂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二、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 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 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 3、时间要求不同。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 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行政征收厂房动迁不涉及赔偿金,政府部门决定征收厂房一般都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征地主管部门可以单方面做出行政征收决定,如果被拆迁人不能证明拆迁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无故索要赔偿金,但征地主管部门拆迁之前一定要支付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