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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厂房拆迁的补偿应该如何处理?
释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厂房拆迁应当补偿以下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厂房遇到拆迁怎么补偿员工?答:厂房面临拆迁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厂房拆迁怎么补偿
    厂房拆迁具体补偿标准如下: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厂房拆迁是怎么补偿
    厂房拆迁的补偿费包括以下这些:1、被拆迁厂房价值的补偿;2、被拆迁人的搬迁费用;3、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4、被拆迁商户的停产停业的补偿;5、奖励性补偿金。问:厂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答:厂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以下这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厂房拆迁补偿有多少
    厂房拆迁补偿多少(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谈判如果你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
    厂房拆迁应如何补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厂房拆迁补偿是什么
    厂房拆迁补偿应当补偿以下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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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6: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