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是否可以用于遗产继承? |
释义 | 婚前财产可作为遗产继承,同顺位继承人均等分配,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根据《民法典》。继承的遗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指明只归一方所有的可作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一、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个问题详情如下: (1)婚前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一般是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2)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夫妻个人财产 1、因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份; 2、父母指明只让自己子女继承的是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即去世的父母在遗嘱中已经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婚前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一般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某项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该财产不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根据法律,我们应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确保遗产继承的公平与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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