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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哪些财产是不被允许执行的?
释义
    法律分析: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是不被允许执行的: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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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