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能不能签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双方签字才有效。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双方当事人很配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商一致,然后走保险理赔流程,提车回家。 一、肇事者不去保险公司签字怎么办 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需要双方签字,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签字的,交警要求签字的也是责任认定书送达收到的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与否都生效的。 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对方还是不配合的,受害者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提供相关手续配合受害者、找受害者保险公司报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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