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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释义
    1,没收工具,并罚款。 2,无证经营在我国。指企业或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而自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从事无证经营的,一般都不具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员、资金、技术等条件,因而不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经营活动往往会影响社会经济秩序。 3,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筹建或开业。否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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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16: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