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提取;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购买二手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8、拆迁安置房提取; 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1、患重大疾病提取; 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离(退)休;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三、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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