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看是哪一种经营权,不同的经营权办理质押登记的部门是不一样的。比如:出租汽车经营权、采矿经营权、公路收费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等,若要办理质押登记,要分别到不同的主管部门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六条 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