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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集体土地使用权办理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形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形式》 第十二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登记的土地不在本登记辖区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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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