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去哪里办理登记 |
释义 | 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部门办,股权质押是指以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质押后不得转让。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包括担保功能的间接性、出质股权价值的波动性、道德风险导致担保价值贬低以及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法律分析 一、股权质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 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部门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三、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2.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3.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4.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结语 股权质押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包括:担保功能间接性、出质股权价值波动性、道德风险导致担保价值贬低以及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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