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撤股应当偿还债务。法律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撤资,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向公司主张清偿外,同时可以向股东主张清偿,股东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撤股目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