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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要求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由不直接抚养方承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该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一、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协议
    孩子抚养费夫妻根据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来协议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夫妻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协议的内容如下:
    一、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
    3、在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时,子女也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当父母一方能够证明本人生活境遇发生重大变化而严重影响给付能力或无实际给付能力的,也可以提出降低抚养费的合理请求。而一旦恢复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原定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方式: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三、关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1、原则期限是指抚养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给抚养费应该给多少比较合适
    抚养费该给多少合适,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无法协商确定的话,法院会按照以下标准判决: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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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