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费用为50至300元,如涉及共同财产分割需另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免费,超过部分0.5%缴纳。诉讼费由原告缴纳,结束后根据判决谁输谁赔承担诉讼费。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需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若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则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需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由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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