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
释义 | 公司辞退员工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赔偿金,包括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和结清全部工资,以及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被单位辞退后需办理工作交接、要求离职证明、结算工资和办理档案与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赔偿金取决于辞退原因和情况。 法律分析 一、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并且结清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被单位辞退如何赔偿员工 被单位辞退赔偿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此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者赔偿金,还是要看实际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辞退员工。在一些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补偿或赔偿。但是有些情况下却需要支付,实际也要根据情况,才能确定是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 三、被辞退后办理什么手续好 1.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等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主要凭证,用人单位不出具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也可以约定在下次工资支付日期与其他劳动者工资一起支付。 4.要求用人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在新用人单位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劳动者户口所在地人社局。 结语 公司辞退员工时,赔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并结清全部工资。未及时支付可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被单位辞退需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支付。若企业无故辞退,应按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赔偿金。被辞退后需办理工作交接、要求离职证明、结算工资,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具体支付补偿或赔偿金与实际情况有关,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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