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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约定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冷静期已经过期,现在离开,怎么办?
释义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事实婚姻已经破解,一方不愿解除关系怎么办
    当事人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愿意离婚,那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自己可以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已经登记离婚,现在对方不同意,冷静期已经过去,只能起诉,已经分居好几年了
    对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有以下情形之一,会判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死后,另一方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一、夫妻一方死亡怎么解除婚姻关系1、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无需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一方死后,另一方能否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一、夫妻一方死亡怎么解除婚姻关系1、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无需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二、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不想离婚了,但是又处于2023离婚冷静期怎么办理?
    一、不想离婚了,但是又处于离婚冷静期怎么办理?
    1、处于离婚冷静期的男女双方,若是不想离婚了,那么后期不再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请求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1)冷静期为30天,如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过了冷静期的30天,双方都没有改变离婚的决定,也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在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3)如果30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如果30天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民政局予以登记,发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费用?
    1、协议离婚需要缴纳工本费和登记费,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各地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差别不大,大约在10元。
    2、协议离婚需要拟定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是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确定抚养权的归属等的相关事宜,那么双方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请求。提出此请求之后,双方并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而是需要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法定的冷静期为三十天。
    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判吗?
    一、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会判吗?
    1、起诉三次离婚男方不出庭,法院可能会判,也有可能不会。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吗?
    1、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起诉离婚是一定会经历一个调解的程序的,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后双方可能会和好、原告撤诉。也有可能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此时法院会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不管法院审理的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纠纷当事人都需要按照规定,在法院开庭当天到庭,对于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作出撤诉,也有可能可能会作出缺席判决的决定。具体会作出怎样的决定,需要结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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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