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为: (1)定做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 一、承揽合同有哪些规定 承揽合同规定有:1、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2、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3、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二、装修协议书怎么写? 装修协议书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其内容一般包括: 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说,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2、数量,是指承揽人应当完成的工作量; 3、质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标准程度; 4、报酬,是指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支付给承揽人的酬金; 5、承揽方式,是指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所要求工作而采取的具体方式; 6、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材料提供的相关内容,包括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材料,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7、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的时间; 8、验收标准和方法,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交的材料、工作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收取的标准和方法。 三、承揽合同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管辖 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没有规定,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定作人完成某一工作时,将工作交由承揽人完成的,一般要签订承揽合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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