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野生动物后归还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
释义 | 偷盗野生动物后归还行为的认定标准缺乏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盗窃罪的数额划分可作为参考,但具体数额标准需要各地法院、检察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自行确定。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以及盗窃违禁品等情况,应根据当地法院、检察院的相关数额标准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律分析 偷盗野生动物后归还行为的认定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结语 在偷盗野生动物后归还行为的认定标准方面,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对于盗窃后归还行为的处理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进行了分类,但对归还行为并未提及。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根据各地法院、检察院的具体数额标准来认定盗窃数额的大小。对于盗窃毒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量刑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三条 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鉴定、价值评估工作的规范、指导。本法规定的猎获物价值、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二条 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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