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能否转让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4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5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6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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