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怎么保障 |
释义 | 婚姻自由权利是法律赋予每一婚姻关系主体的一项权利。老年人依法有权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一、父母离婚子女能否解除对另一方的赡养义务? 父母离婚子女不能解除对另一方的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因此,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是要履行的。子女应该尽到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帮助、精神上的抚慰,关照老人的特殊需求。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父母离婚子女赡养义务怎么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三、老年人可以领结婚证吗? 老年人能领结婚证,领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属于婚姻关系,不领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 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 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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