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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前我的工资是三千,现在我的资是二个,请问老板构成什么罪?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解决,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责令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支付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位犯前款罪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首付一台手机现在要多支付三千块钱,当时合同忘记看了,现在怎么办?
    1、合同约定的金额和实际支付的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3、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 【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我的情况是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第二个孩子是双胞胎,我能生第三个孩子吗?
    如果两个孩子都在两周岁以下的,可能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女方抚养;如果一个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另一个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则可能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由男方抚养;如果法院认为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更利于其健康成的,则也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女方抚养。如果两个孩子都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实践中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单位破产一个月以前,我爱人批捕,现在单位
    我国的法律没有允许个人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我现在要报名参加高考,但是我的身份证还在审批,以前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高考报名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但是临时身份证只是作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一个临时凭证,有效期限仅三个月,所以为了确保整个高考流程不出错,考生应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尤其是已过期、即将过期、未办理、已丢失身份证的考生,应当及时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您好,请问我的孩子已经20岁了,以前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能否补办要依据其子女的年龄以及地区政策而定,在孩子满14-16周岁之前补办独生子女证一般才可以通过审批,如果超过该年龄限制的,可能就不能补办独生子女证了。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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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