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领取时间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失业人员缴纳年限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为12个月;如缴费时间为5-10年的,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为18个月;如缴费时间在10年以上的,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时间为24个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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