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 法律依据:《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 第二条 《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1.《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 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适用在一个动火地点、设施。动火前,由动火人在《 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地点、设施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 动火作业许可证》。 4.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 5.审批后的动火时段延长,应办理延续手续。 6.《 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能转让、涂改,不能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