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结婚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已经离婚的男女双方经自愿申请,依婚姻登记办法,在婚姻等登记机关办理恢复夫妻关系的行政程序。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起诉一定要原件,因为开庭时,法官会要求出示原件; 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衍生问题: 夫妻离婚有什么条件? 婚姻法明确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财产、财产、债务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条件就是双方自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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